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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贯彻实施《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工作会议
出处:[优抚安置处]  添加时间:[2008-6-10]  
    

6月6日,市民政局召开贯彻实施《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优抚科科长等30人,会议由市优抚安置处处长肖国庆主持。

会上,市优抚安置处副处长叶凤凰对《办法》的部分章节作了说明,并有关条款的具体操作作了要求;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在会上汇报了近年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和如何贯彻实施《办法》的打算;最后,市民政局副局长钱彬对如何贯彻执行《办法》强调四点意见。

钱彬副局长说,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予2008年4月16日发布,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市贯彻党和国家军人抚恤优抚政策的一项重大步骤。推进了我市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激发了我市广大军民投入双拥创建活动的热情。该《办法》的出台,在全面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我市的优抚政策法规,推进我市优抚安置工作上新的水平。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好这个《办法》,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双拥工作和《办法》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民政干部学习《办法》,使各级民政干部尽快了解掌握《办法》的实质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优抚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抓好各项优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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