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温州市殡仪馆按照省、市委和市民政局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要求,提出七条规定,形成正式文件,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行为。
一、以“丧属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充分尊重丧属意愿,做到真诚服务,不准指定殡仪服务项目。
二、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坚持丧属自愿消费,严禁利用行业特点和优势强制推销骨灰盒、纸棺等殡葬用品。
三、公示服务价格标准,坚持按规收费,严禁在殡仪服务过程进行价格欺诈、搭车收费、强制收费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公开丧事办理流程和殡葬资源信息,预约服务实名登记,严禁暗箱操作。
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杜绝工作随意性,严禁“没有熟人难办事、有了熟人乱办事”。
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红包馈赠,严禁同社会“殡仪黑中介”、“殡仪一条龙”暗中挂钩拿好处。
七、切实落实困难群众丧葬费用的减免措施,使困难群众丧葬费应免尽免,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费用负担。
市殡仪馆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切实加强民政基层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办丧负担,推动殡仪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