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添加时间:[2006-1-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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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 项目设立依据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3条)
◆ 办事对象
◆ 受理部门
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
◆ 联系电话
88635905 88635895
◆ 办理地址
温州市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4幢二楼
◆ 办理条件、相关材料
依法履行登记手续,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和机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所需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度检查
◆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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