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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icon 民政公告 bg
1.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拟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个人的紧急通知》(浙民电〔2008〕76号),经各县(市、区)民政局考核推荐和有关处室联审,市民政局审议,拟将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向省民政厅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民政局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9996720,89996739。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墨池坊1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
2008年11月15日
 
 
一、拟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洞头县民政局
二、拟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街道(乡镇): 
鹿城区莲池街道 
三、拟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区(村委会): 
鹿城区广化街道和平社区居委会
鹿城区南门街道荷花社区居委会
龙湾区状元镇状元居委会
龙湾区永中街道城北村村民委员会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村民委员会
瑞安市玉海街道硐桥社区
瑞安市锦湖街道天河村村民委员会
乐清市四都乡陈坦村村民委员会
乐清市乐成镇西城社区居委会
洞头县北岙镇岭背社区居委会
永嘉县上塘镇城西社区居委会
永嘉县桥下镇桥下村
苍南县矾山镇古路下村村民委员会
苍南县宜山镇宜一村村民委员会子
平阳县昆阳镇水亭村村民委员会
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办事处南门社区
文成县巨屿镇方前村村民委员会
泰顺县三魁镇卢梨村村民委员会 
四、拟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瓯海区民政局  周桂林
 
2.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为温州市民政局局长信访接待日,下午2:30分-4:30分网站将开通局长会客厅在线答复网友提问,请各位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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