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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日期:2009-8-14 9:04:52 浏览次数:750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民低〔2009〕106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民政局有关处室提议,各县局长办公会议联审考核推荐,市民政局审查,拟将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表彰对象,向省民政厅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09年8月1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民政局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9996720,89996739。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墨池坊路1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
2009—08—14
一、拟推荐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洞头县民政局
二、拟推荐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街道(乡镇)
鹿城区洪殿街道
龙湾区永中街道
瓯海区娄桥街道
瑞安市锦湖街道
乐清市大荆镇
永嘉县桥头镇
洞头县大门镇
平阳县昆阳镇
苍南县赤溪镇
文成县黄坦镇
泰顺县雪溪乡
三、拟推荐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区(村委
鹿城区五马街道金锁社区、仰义乡前京村、蒲鞋市街道蒲鞋市社区
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瑶溪镇永胜村、灵昆镇双昆村
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居委会、梧田街道塘西村、仙岩镇岩二村
瑞安市桐浦乡桐浦村、塘下镇北洋村、飞云镇团前村、玉海街道沿江社区
乐清市淡溪镇硐垟村、虹桥镇溪西村、仙溪镇甸岭下村、翁垟镇南街村
永嘉县瓯北镇清水埠社区、岩头镇河三村、陡门乡绍山村
洞头县东屏镇寮顶回族村、北岙镇打水鞍村
平阳县鳌江镇水深社区、昆阳镇九凰社区、萧江镇沿河社区
苍南县舥艚镇炉头村、腾垟乡腾中村、沿浦镇岭尾村、金乡镇金星村
文成县珊溪镇松源村、龙川乡季马村
泰顺县雪溪乡双溪村、泗溪镇下桥村
四、拟推荐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温州市民政局 胡随众
鹿城区民政局 瞿上峰
龙湾区民政局 董红梅
瓯海区民政局 徐益炯
瑞安市民政局 林志余
乐清市民政局 林时松
永嘉县民政局 徐碎德
洞头县民政局 郑忠庭
平阳县民政局 金邦明
苍南县民政局 严本添
文成县民政局 刘 杰
泰顺县民政局 朱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