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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基本丧葬免费离宁波还有多远?
字体:[ ]   日期:2010-1-12 15:52:36   浏览次数:240   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近日,国家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并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买单。
    宁波的殡葬改革一直是先行一步的。作为全国较早开展“绿色殡葬”建设的城市之一,几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那么,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离我们还有多远呢?
    生态墓地推行免费入葬
    基本殡葬服务是指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遗体整容、消毒防腐、殡葬设施设备租赁、礼仪服务和骨灰盒、花圈、墓地等殡葬用品则属于选择性殡葬服务。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一直以来是我市殡葬改革努力的方向。至目前全市投入数亿元资金,用于绿色殡葬建设。宁海、鄞州、象山、江北、慈溪、余姚、奉化以及大榭开发区等地区均实行了免费入葬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的惠民政策。
    其中宁海、鄞州投入墓葬专项整治和生态墓地建设资金上亿元,正在逐步推行免费入葬的政策。自2003年以来,宁海县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造生态墓地310处,大部分村级生态墓地实行了村民免费安葬。
    慈溪对应拆迁或迁移的“三沿五区”坟墓,入葬生态墓园的,墓位费、入葬费全部由政府买单;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在骨灰堂(骨灰存放处)存放的,格位费、日常维护管理费全额免除。
    余姚市对四明山、大岚、鹿亭的丧户,接尸、送客车费每个丧户以240元统一价收取;奉化市全市有16个骨灰存放处对本村村民骨灰实行免费寄存,7个骨灰存放处一次性收取寄存管理费200元~500元。建有生态墓地的行政村,对本村村民安葬只收取成本费500元~1000元。 
     减免基本丧葬费3000多万
    在“三无”对象基本丧葬费减免方面,仅2009年1至11月全市各地为上述对象共减免接尸、火化费用90.60万元。
    宁波市殡仪馆及鄞州、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等殡仪馆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三无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遗体火化等基本丧葬费实行减免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由政府买单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费等)达3000多万元。
    鄞州区是我市推行基本丧葬费减免政策力度较大的县(市)、区之一。早在2006年,鄞州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免费入葬的政策。凡户籍在鄞州区的人员死亡火化后,到所在地镇(乡)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丧户可免除入葬费用,而平原镇及街道则由丧户提出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申请,经本村(居)委会核准后,可自愿选择在鄞州区域内公益性生态墓地入葬,其入葬费用可凭发票到本镇(街道)予以报销。鄞州区免费入葬生态墓地政策的实施,每年可为辖区老百姓节约用于购买坟墓费1720多万元,节约土地80多亩。 
    从2009年1月1日起,鄞州区全面实施低收入等群体免费火化政策。凡选择生态葬法的低收入群众,其丧葬费用由政府买单。该政策的具体享受对象为:遗体火化且骨灰入葬到区内公益性生态墓地、经区民政局认定的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户)成员、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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