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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政部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
字体:[ ]   日期:2009-12-29 17:15:02   浏览次数:211   来源:民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民政媒体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日前,民政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工作的公众舆论渠道,是民政对象的代言人,是民政事业的促进者。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贴近民政、贴近民政对象。要坚持改革创新,实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民政新闻宣传水平。
  《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和运用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在民政新闻宣传中的作用和影响,高度重视《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中国民政》等民政媒体在民政新闻宣传中的生力军作用。同时,民政媒体要不断提高可读性,要以中央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加快自身发展,力求做大做强。
  《意见》指出,要完善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新闻发布工作规程,确保新闻发布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建立定期新闻通气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报道应急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新闻发布和管理信息化,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效率和主动性。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对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民政部成立由分管新闻宣传的部领导任组长,部新闻发言人、业务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政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与部新闻办合署办公。各级民政部门要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新闻宣传,把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附件: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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